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优化广州口岸营商环境,8月9日,广州港股份公司发布《广州港南沙港区阶段性惠企措施的公告》。
小南了解到,该公告共推出9条阶段性外贸企业惠企措施,实施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0时起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止。
9条阶段性惠企措施包括重箱进港时间不设限、进口普通重箱免费堆存期可延长等,将对南沙港区进出口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如下:
广州港南沙港区重箱进港时间不设置限制,满足客户出口重箱任何时间节点的进港堆存需求。
自8月10日0时起进入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外贸进口普通重箱(不包括冷藏箱、危险品、超限箱),对外公布免堆期由7天延长至10天。
对8月10日0时起进入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外贸进口冷藏集装箱,在已有的免堆期基础上额外给予1天免堆。
对8月10日0时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在场外贸空箱,空箱保有量在协议基础上上浮20%。
自8月10日0时起,广州港南沙港区对符合整船换装作业的港口作业包干费按照国际中转80%计收。
自8月10日0时起,广州港南沙港区对符合加班船、临时班船作业的重箱港口作业包干费按照协议基础价格的80%计收。
自8月10日0时起,对经南沙港铁路南站海铁联运进、出口的集装箱,免收南沙港南站普通重箱堆存费用。
自8月10日0时起,广州港南沙港区木材货类开箱门查验、金属货类整箱查验,按照二手冷藏集装箱公示价格基础的80%计收。
对于时效性强、保供保畅货物,码头可配合客户需求提供船边直装直卸服务,加快货物流转,保证企业生产运转。二手冷藏集装箱减免+不设限……南沙港区实施9条阶段性惠企措施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