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触犯我们底线直接判死刑 就算有“外国人”身份也不管用此人触犯我们底线,直接判死刑, 就算有“外国人”身份也不管用。那这是怎么回事呢?此人便是谢伦伯格,在华加拿大人。众所周知,中国有两条底线:第一是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第二就是不可违法中国法律,譬如贩毒。
而谢伦伯格,这个加拿大人,便触犯到了我们禁止贩毒这条底线。此人早些年与凯姆、史蒂芬与“周先生”等人实施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控制着中国境内两个银行的两个账户,为其毒品犯罪提供资金支持。
2014年10月中旬,凯姆雇佣翻译许某为其工作,指使许某到大连市租赁仓库、订购轮胎,接收“周先生”二手集装箱、简祥荣从广东省运往大连市的藏有222包的20吨塑料颗粒并放入仓库,同时告知许某,将委派一名外籍人士处理此批货物。
同年11月19日,凯姆指派谢伦伯格到大连与许某会合,拟将毒品藏匿在轮胎内胆中走私至澳大利亚。此后,谢伦伯格要求许某带其购买了用于将毒品与轮胎内胆重新包装的工具,订购了轮胎、内胎和二手集装箱。
接着,谢伦伯格查看货物、评估工作量后,将船期由11月更改为12月。27日下午,谢伦伯格给麦庆祥打电话,要求其帮助另找仓库存放毒品。麦庆祥随后给大连仓储经营商户打电线日,许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谢伦伯格察觉后,于12月1日凌晨离开酒店前往大连机场准备逃往泰国。途中,谢伦伯格扔掉手机SIM卡、更换新的SIM卡。当日13时,飞机经停广州时,谢伦伯格被公安机关抓获,查获222包,净重222.035千克。
此外,在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谢伦伯格还参与了501千克的贩运。2016年3月15日,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驱逐出境。
可是,谢伦伯格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至于判处这么重的罪行,决定上诉。并以自己是“外国人”的身份,请求加拿大政府介入。后来,辽宁高级人民法院觉得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对谢伦伯格的判决太轻,于是发回重审。
可是,谢伦伯格真的触犯了中国底线,就算有“外国人”身份也不管用。2019年1月初,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谢伦伯格被判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看到刑期越来越重,谢伦伯格慌了,连忙再次提出上诉。
同年的1月15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公开场合,称中国随意作死刑判决。同日,加拿大外长弗里兰又宣称,加拿大已要求中国饶谢伦伯格一命。5月9日,对谢伦伯格的最终审判开始。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喜欢的话多多关注,多多点赞,多多收藏,转发和评论,谢谢!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欢迎品读!)